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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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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浙江台州:“一窗受理”圆69户业主安居梦

“朱调解员,太(tài)感谢(xiè)你了(le)!盼了这么多年的房产证,今天终于到手了!”6月16日,浙江省临海市古城(gǔchéng)街道居民谢某手(mǒushǒu)捧崭新的房本,专程到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向调解员朱健平道谢。这声由衷的感谢,标志着一起历时十年、涉及69户业主、标的额高达1.1亿元的复杂房产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。

这场纠纷源于2013年临海市古城街道某村旧村改造。当时,该村与甲公司签订《土地收回(shōuhuí)补偿协议书》,约定收回甲公司一块土地用于建设(jiànshè)安置房,并(bìng)以建成后的一幢(yīchuáng)房屋抵付补偿款,甲公司有权对外销售。

然而,随着该村原主要干部(gànbù)更换及补偿协议内容约定不明,双方就土地出让金、税费等关键费用承担存在严重分歧,导致该幢房屋难以交付,69户业主(yèzhǔ)的(de)安居梦迟迟未能实现。

这期间,业主们不断向甲公司(gōngsī)(gōngsī)索要房屋及赔偿,甲公司则向村委会追责要求履约,村委会又(yòu)对协议效力存疑(cúnyí),三方矛盾尖锐,冲突不断,并诉至法院。虽经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理,确认村委会和甲公司之间的《土地收回补偿协议书》有效,但因后续费用分担与执行配合问题(wèntí)悬而未决(xuánérwèijué),甲公司无法直接将房屋过户给业主,业主们集体决定起诉甲公司,要求其履行过户等职责。

“从案件先前的审理情况来看,判决并不是(búshì)纠纷解决的最(zuì)有效途径,可否选择(xuǎnzé)先行调解来缓和矛盾,寻找三方利益的均衡点,从而获取‘最优解’……”入驻临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临海法院立案庭庭长何亚江(héyàjiāng)听了业主代表的诉求后,提出了建议。

该建议(jiànyì)得到认可后,何亚江陪同业主一起来到了隔壁的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”处。中心工作人员通过“浙里调解”系统登记诉求后,依据复杂案件分派规则,将(jiāng)这起金额巨大、历时(lìshí)长久(chángjiǔ)、涉及多方的“硬骨头案”指派给了全国模范调解员朱健平。

拥有(yōngyǒu)多年司法(sīfǎ)系统工作经验的朱健平首先稳定业主情绪:“大家别急(biéjí),关键是把村里和甲公司的疙瘩解开,证就能办,房就能住!”他引导69户业主将核心诉求聚焦(jùjiāo)于“解决村企之间的房产纠纷”这一核心争议。

“土地出让金分摊、税费计算及部分政策性减免优惠这些专业问题,单靠(dānkào)调解很难厘清。”于是(yúshì),朱健平在临海市(línhǎishì)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的“牵头抓总”下,会同法院协调信访(xìnfǎng)、住建、税务、街道等(děng)多个部门召开了8轮(lún)联席会议。临海法院副院长何才宁带领专业团队全程跟进指导,帮助梳理法律关系,筛除不合理诉求,并对调解协议条款进行合法性论证,确保方案合规可行。

经过多方共同努力,一个各方都能接受的“一揽子”解决方案最终出炉:村委会同意配合交付房产(fángchǎn),甲公司协助办理过户,争议的土地(tǔdì)出让金、税费(shuìfèi)等费用得到合理分担(fēndān)。截至今年5月底,协议约定费用已基本缴清,大部分业主如愿拿到了期盼已久的房产证。

这场十年积案的成功(chénggōng)化解,是(shì)台州市大力推广的“一窗受理、分层过滤”解纷机制(jīzhì)的生动实践。何才宁介绍说,“一窗受理”是指矛盾纠纷进入社会治安(shèhuìzhìān)综合治理中心窗口“一站式”办理,“分层过滤”不是简单(jiǎndān)的任务分派,而是通过治理资源的层级整合,让村社基层专注调处日常琐事,市县更聚焦急难险重问题。

“相比传统诉讼路径可能耗费数年,中心主导的调解(tiáojiě)模式高效(gāoxiào)、经济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,节省了当事人的巨大成本(chéngběn)和精力,也有效防范了群体性风险。”临海市社会工作部副部长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洪(hóng)滔滔对此深有感触。

自2021年6月临海率先探索“一窗(yīchuāng)受理、分层过滤”机制以来,按照“制度(zhìdù)重塑(zhòngsù)、流程再造、组织重构”理念,整合了(le)人民调解(tiáojiě)、行政调解、司法调解力量。据统计,2022年至2024年,通过“一窗受理”窗口分流的民商事案件的调解成功率分别为43.11%、52.82%、58.23%,呈逐年上升态势,三年共减少法院(fǎyuàn)民商事收案8298件。截至2025年5月底(yuèdǐ),台州法院总收案8.29万件,较全省平均增幅低37.5个百分点。

2025年6月,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社会工作部出台《关于建立健全县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“一窗受理(shòulǐ)”机制的指导(zhǐdǎo)意见(试行)》,在全市推广(tuīguǎng)设置无差别综合受理窗口(chuāngkǒu),推动实现矛盾纠纷“进一扇门,办所有事”。

“该机制是落实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(de)意见》的具体行动。”台州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翟寅生表示(biǎoshì),“通过将司法(sīfǎ)力量嵌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,从源头(yuántóu)化解矛盾,是新形势下法院履行‘政治责任、法治责任、审判责任’的有力举措(jǔcuò)。”

来源:人民法院报·1版(bǎn)

记者:余建华丨通讯员:黄维 项旭 王先富(xiānf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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